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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广告买回无效药 监管助力追回购药款

时间:2025-08-09 15:42:50 浏览量:26688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  近日,轻信一位头发花白的广告管助老人来到山东省威海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投诉。老人姓宋,无效是药监药款一位退休的空巢老人,子女都不在身边,力追患有多年的回购糖尿病,轻信了广播栏目宣传,轻信得知某保健胶囊对治疗糖尿病有“神效”,广告管助随即按照广告中的无效联系方式打电话进行咨询,被告知药品对糖尿病的药监药款确有“神效”,尤其是力追久治不愈的患者只要服用了该胶囊,病状很快就能治愈。回购于是轻信,老人便停止了原来的广告管助治疗和药物,开始购买胶囊。无效在一年多的服药和治疗中,老人的病情非但未治愈,反而越发严重,血糖居高不下、视力模糊,还出现了严重的糖尿病合并症。老人遂停止服用该胶囊,拨打客服电话要求退货。客服人员在知晓老人要求退货的情况下,不再接听电话。老人无奈,向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受理投诉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工作人员查看了老人购买药品的快递单号、实物包装及标签标识,发现该药品没有治疗糖尿病的相关功能。工作人员与销售该药品的客服人员联系,调查后得知老人购买的药品为其他市某药房发货、收款,被诉主体超出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考虑到老人身体状况不佳、年龄较大、情绪较为激动,不能自主进行异地投诉,在获得老人同意的情况下,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主动为老人整理投诉材料,撰写投诉信,寄往发货药房所在的市场监管局。经过多方协调,商家同意承担责任,并将购药款全额汇给了老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为老人挽回近2万元的经济损失。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有些不法商家利用广告载体针对一些特殊群体发布虚假宣传广告,促成消费后,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则百般推诿,甚至失联失踪,以逃避法律责任。因此,消费者不要轻信“无所不能”的全功效产品宣传,要理性消费,消费时要索取发票或电子发票等凭证,一旦发现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薛璐 赵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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