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您当前位置:
主页»新闻动态»

生产不合格月饼 厦门美家味食品公司被罚5万元

时间:2025-08-09 14:36:11 浏览量:84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月13日,生产食品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第1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不合饼厦被罚通告。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格月公司火腿五仁月饼不合格,被罚5万元。门美相关销售企业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家味免于处罚。生产食品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2022年月饼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的不合饼厦被罚通告》〔2022年第21号〕,其中国抽抽样编号为GC22000000806030286的格月公司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火腿五仁月饼,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门美标称生产企业为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家味标识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生产食品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合饼厦被罚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格月公司立即对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门美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90公斤,家味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已销85公斤,其中留样2公斤,成品检验3公斤。该公司已对生产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发出召回公告。经查,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1360元,并处罚款5万元。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对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进行调查。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5公斤,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发出召回公告。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免于处罚。

责任编辑:赵英男上一条:中消协测评46款充电数据线:小米、品胜等22款样品阻燃能力不佳下一条:全部合格!浙江杭州发布春节食品抽检结果
产品中心
服务
产品
企业文化
荣誉资质
荣誉资质
专业团队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TEL

020-123456789

邮箱:admin@aa.com
手机:020-123456789
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Copyright © 2002-2017 内蒙古山清泉水业有限公司
友情链接: 结算“反向抹零”惹纠纷 国民水果店向消费者退款并道歉  实“荔”出圈!广州打好荔枝“保鲜战”  广东省消委会推动40条互联网领域“霸王条款”整改  浙江宁波:开展助推汽车暖心消费普法宣讲活动  让世界爱上中国味!在亚太水产博览会上TA再次火爆出圈  宁波市消保委提示:冰雪天气 谨防水龙头冻裂  补短板、强教育!港航集团支持建设粤西乡村学校首座图书楼推进乡村振兴  校企合作产学双赢!母婴护理专题研修拓宽专业道路  湖南省消保委获得“2022湖南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培训机构关门 消保委为42名家长“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