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您当前位置:
主页»新闻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

时间:2025-08-09 15:42:23 浏览量:64724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特供酒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2024年3月起,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1年的总局制售“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清理,印发严禁深挖非法制售源头,关于告铲除违法链条,特供酒严打重处不法分子。市场为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监管深化问题治理,总局制售近日,印发严禁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关于告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特供酒“特供酒”的市场范围为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监管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特供酒”为假冒伪劣酒品。

  《公告》强调,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公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特供酒”。

产品中心
服务
产品
企业文化
荣誉资质
荣誉资质
专业团队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TEL

020-123456789

邮箱:admin@aa.com
手机:020-123456789
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Copyright © 2002-2017 内蒙古山清泉水业有限公司
友情链接: 北京石景山开展服贸会首钢园区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检查  湖北武汉:专项检查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福建厦门出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北京石景山:专项检查水产品  央行等五部门开展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  湖北开展消毒餐饮具、油饼油条专项整治行动  陕西咸阳:守护节日食品安全 中秋专项抽检在行动  “丰”景独好 茂名市早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顺利达标  聚焦整治过度包装与天价月饼|重庆:开展月饼市场突击检查  庐江县白湖镇社团活动丰富少儿学生生活